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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同巡河 共护河湖生态环境
时间:2022-05-30
  为加大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司法助推作用,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近日,耿马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及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耿马镇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巡河工作。






联合巡查既是全面检查,更是现场办公会。此次巡河重点了解了芒片河、南木开河两条河流域污水排放、侵占河道、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问题。






各方聚焦问题导向,立足问题整改共商共议,压实河湖生态保护责任。

今年来,在“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运行下,通过执法办案信息共享、重要信息互通,耿马县检察院共办理涉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目前已完成整改2件,有效助力我县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耿马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与县河长办的沟通协作,发挥好职能作用,一要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积极当好“法治助手”,协助河长办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支持、监督成员单位在河湖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二要加快案件办理,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服务保障河湖生态建设,助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