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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耿马检察:出庭公诉进乡村 以案释法鸣警钟——坚决打击跨境犯罪
时间:2023-03-15

普法强基

国境线不可逾越,维护边境秩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2023年3月7日上午,耿马检察院到孟定镇新寨村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跨境犯罪案件。新寨村两委、法律明白人及新寨村村民等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结合庭审,公诉人围绕案情,对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犯罪危害、后果等内容进行阐释,用身边人的真实案例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警醒广大村民要自觉遵纪守法,严禁逾越法律红线,更不能心存侥幸,拿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做赌注,最终害家害己。



此次出庭公诉既惩治了犯罪,又以真实案例为广大村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耿马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到抵边村寨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出庭支持公诉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做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戎边卫士,共同守护国家法治,维护边境安全。下一步,耿马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心系群众核心法治需求,将法治宣传的神经末梢延伸至边远山村、边境地区,为构建法治耿马、平安耿马贡献检察力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