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法律监督
【党风廉政】耿马县检察院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警示教育会
时间:2023-06-28


近日,耿马县检察院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警示教育会。会议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智俊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灵燕对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十大行动”作了要求。

会上,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为你而鸣》。


会议指出

反面典型案例是最生动的活教材,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召开警示教育会,目的就是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深刻剖析反思,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在新的赶考路上始终不变质不变色。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廉政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学深悟透,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


二是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要牢记职责使命,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职业荣誉,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照反面案例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谨防“片外人”成为下一个“片中人”。


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保持政治清醒,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八小时”以外活动,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扛牢政治责任,恪守清正廉洁。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规范办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公正意识和使命意识,千锤百炼“内功”,举一反三总结,聚焦问题狠抓整改,努力促办案质效提升。

五是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坚决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将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融入日常工作。


反面典型呈现的是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叩问的是内心世界。耿马检察将持续用反面典型警示警醒全体检察人员,教育引导干警把他人违纪违法的深刻教训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转变为拒“腐蚀”“围猎”的警觉,让警示教育成为真正的“清醒剂”,做到以案为戒、反躬自省、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