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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河(湖)长+检察长”携手共护一江清水
时间:2024-05-21

【检护民生】“河(湖)长+检察长”携手共护一江清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水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效衔接,长效推进耿马县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改善水环境等工作。2024年5月10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灵燕,耿马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洪宗敏一行到孟定镇南汀河沿岸开展巡河专项联合行动。




聚焦问题,开展现场联合调研

在孟定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杨灵燕检察长一行来到南汀河孟定段河道,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未批先建厂房、河堤两岸堆放蔬菜等生活生产垃圾问题以及南袜河、南望河大面积开挖河道、建设管道等问题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河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措施,并现场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强化责任,召开督导反馈会议

实地调研后,杨灵燕检察长一行到孟定镇人民政府召开督导反馈会议。针对巡河发现的问题以及我县水环境水生态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杨灵燕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河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把巡河巡湖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涉河涉水疑难问题,推动我县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水清岸绿。二要直面问题短板,强化责任担当。必须明确职责和权限,切实压实河湖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党政负责、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河湖管理工作格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力打好护水治水用水“组合拳”;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要做实信息互通,形成保护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充分调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沟通合作需求,以“信息共享”机制为依托,加强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多方协作,形成合力,集中攻坚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要坚持效果导向,依法能动履职。聚焦整治整改,系统抓好河道截污、治理、生态修复、卫生保洁、巡查管护等工作,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涉水案件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监管机关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巡查整治,依法依规能动履职,主动服务大局,努力推动河流生态保护。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共护美丽家园。引导群众深刻认识河道“四乱”危害,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努力形成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好耿马绿水青山,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的目标同向发力。

下一步,耿马检察院将进一步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保护合力,努力推动河湖安全协同治理大格局取得新突破,持续在护航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监督质效上协同发力,积极融入河湖安全治理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