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效能,12月23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工作组一行赴孟定镇南汀河联合开展巡河,以协同发力守护河湖生态安全。
针对全县河湖“四乱”河湖地物遥感图斑复核整治工作中存在违建工棚、未批先建桥梁等“四乱”问题难以整治、工作推进滞后等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务局、孟定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南汀河孟定段河道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情况,并现场听取水环境治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巡河结束后,联合工作组与孟定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座谈交流,就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判。各方围绕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四乱”问题整治等工作交换意见。杨灵燕强调:一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执法机关要做到执法有依据、过程留痕迹、裁量有标准,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二要落实好“放管服”要求。镇政府要用好管理权,明确管理边界,减少不需要的行政干预,以公共利益和社会治理需求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同时强化对管理对象的服务和指导;三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在开展“清四乱”工作中,对于超越法律红线的“四乱”行为,要善于监督、敢于惩治,避免一刀切执法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要灵活执法,精准施策,保障法律严格执行的同时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四要强化信息互通,凝聚工作合力。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协同治理体系,持续深入协作配合,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
下一步,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当好“法治助手”,协助河长办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支持、监督成员单位在河湖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与经验推广,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推动全县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