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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的法治课——检察长送法进校园
时间:2023-10-26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同学们能明辨是非,正身修德,担负起新时代赋予青少年的使命和责任,法律会为你们一路保驾护航”。



10月23日上午,耿马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一中法治副校长杨灵燕以“为你而来,法伴成长”为主题,在升国旗仪式上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庄严的国旗下,杨灵燕结合未成年人多发易发的问题,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贴近学生生活的事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同学们杜绝校园欺凌、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性侵害,并嘱托教职工务必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同学们深情寄语:“你们是国家的栋梁和希望,用法律守护你们成长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希望你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做到懂法不违法,知法不犯法,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学生!”





“小甜蔗”未检姐姐为同学们送上“检察护未”定制作业本1400册,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读本1000余册。



下一步,耿马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探索普法教育新载体、新形势、新方法,让法律如阳光般温暖每个角落,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温馨提示


面对校园欺凌要做到“三个不做”:不做受害者,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是犯罪的,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和善待他人,学会处理好人际关系;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在能力范围内帮助被欺凌者并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反映。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做到“五个注意”: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警惕骗子盗取个人信息,冒充老师进行缴费诈骗,或者亲友借钱诈骗;注意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培养丰富多样的兴趣活动,不沉迷网络游戏,警惕骗子诱导学生在虚拟平台交易,付款后拉黑删除;注意不贪小便宜,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防范网络套路诈骗;注意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金钱观,不在网络平台借贷,防范骗子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实施诈骗;注意不向他人提供微信、QQ、银行卡、身份证等账户信息帮助他人转账,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面对性侵要做到“五个避免”:避免独自经过或停留在僻静的地方,大家上学放学一定要结伴同行;避免和除了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以外的异性独处一室;避免与有吸毒、赌博、嫖娼恶习、品行不端的人交往;避免未成年人饮酒或其他不良习惯将自己处于无法控制自己行动的状态;避免未成年人(特别是14周岁以下的)谈恋爱,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该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万一不幸遭受侵害,不要因为害怕、羞愧等心理,隐瞒被侵害的事情,应当及时向父母、老师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务必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