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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财务装备部到耿马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检查
时间:2023-02-15

近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财务装备部主任王斌一行到耿马检察院开展枪支弹药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工作。



检查组严格按照公务用枪管理规定,逐人审查配枪人员资格条件及公务用枪持枪证、人员数量,做到底清册明。同时检查组还到耿马县公安局,对耿马县检察院按照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统一存放的枪支弹药的型号、数量是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管理是否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详细核实。



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要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意识,定期对枪支进行保养,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严把用枪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枪弹安全问题发生。



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耿马检察公务用枪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枪弹管理的各项制度,提升了公务用枪的管理水平,为持续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耿马检察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并严格落实枪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各个环节管理责任,加强配枪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依法用枪、规范用枪、安全用枪”观念,筑牢防控涉枪风险安全防线,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