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三十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灵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下,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抓好县委决策部署和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奋力推动新时代耿马高质量跨越发展,检察工作有了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62件,同比上升20.53%。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62件,审查起诉案件571件,民事、行政案件47件,公益诉讼案件17件,诉讼活动监督案件36件。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贯彻《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及耿马自治县推出的细化措施,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过程中,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始终,增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认真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会专题学习4次,党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举办读书会5期。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8次,向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件5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0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县委、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下,配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副科级干部1名,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四年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11人次。加强与县级代表委员的见面联络工作,走访省级人大代表2人次,主动接受监督。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奋力推动新时代耿马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院机关疫情防控的同时,先后抽调20名干警、投入资金18.1万元参与全县疫情网格化防控管理工作;迅速开启办案“云模式”,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提讯451人,做到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起诉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11人,提前介入1件次;办理废弃口罩、医疗设施处置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4件;加强对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批捕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1人,不起诉涉嫌野生动物犯罪1人。
(二)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黄赌毒、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232人,起诉157人,同比均上升45%。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统一指挥下,保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批捕715人,同比上升805.06%,起诉335人,同比上升830.55%,提前介入8件次,追诉漏犯8人,坚决铲除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快捕、快诉零星贩毒犯罪,批捕115人,起诉80人,提前介入侦查5件次,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三)打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收官战。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加强办案攻坚,起诉涉恶案件2件9人,出庭支持公诉3件17人,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关系网线索各1条。对669名“两委”班子候选人、687名村(社区)干部、457名党员进行资格联审,共查询到3名存在前科劣迹,从源头上净化村(社区)党员干部队伍。
(四)惩治与保护并重助推营商环境建设。批捕非法经营、妨害信用卡管理、合同诈骗、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等经济犯罪15人,起诉26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在办理冯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时,依法对冯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因企业负责人冯某某未被羁押,其在境外实施的跨境联网供电工程按期完工,有效支持了企业的经营发展。邀请22名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和法律需求。
(五)守护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打好“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组合拳”,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人,起诉15人。在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南天门管护站挂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通过联合巡察,与职能部门共商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突出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周某某滥伐林木一案中,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资源修复费用3.12万余元。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对野生动物肇事受损的635户农户赔付72.14万元。为守护耿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持以为民司法为宗旨,切实强化合法权益保障
(一)接续助力脱贫攻坚见成效。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履行部门挂包责任,选派3名优秀干部担任工作队长驻村开展精准帮扶工作。投资2.6万元帮助芒底村芒佑四组29户122人维修蓄水池和引水管道。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贺派乡芒俄村65户340余人饮用水源被严重污染后,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投资33万元更换了饮用水水源点。向有返贫风险的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为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组建“小甜蔗”未成年人专业办案团队,实现案件专人专办,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4人,起诉8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起诉7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捕20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15人。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开展社会调查17人,邀请合适成年人参加询问18次,封存未成人犯罪档案10份。以“法护青春,未爱起航”为主题,深入贫困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开展法治巡讲8次。16名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团县委、县益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共建“为了明天”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5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携手保护 “少年的你”云南临沧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引入社工力量》对我院前述创新工作模式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水平。打造“智慧检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75条,公开法律文书49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2条;推行网上预约、电子阅卷、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家属325件次,提供案件查询352件次,提供电子阅卷139件,刻录光盘139张。依托网上信访系统2.0平台,实行信访案件线上线下同步快速受理及流转办理机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0件,其中,检察长接访9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达100%。
(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聚焦民生司法需求,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为重点,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36件,全部促成和解,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00万余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向23名因刑事伤害而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
四、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全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增强监督刚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5件,退回补充侦查218件,自行补充侦查12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00人,适用比例86.31%,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被采纳349人,采纳率89.03%。推广使用侦查监督平台,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5人、漏诉10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被采纳22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6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发出刑罚执行纠正意见被采纳32件。
(二)稳妥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主动加强与县监委协调沟通,始终保持检监衔接配合顺畅,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提起公诉10人;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和备案审查制度,提前介入5件,备案审查9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14项罪名线索摸排工作,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条,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提升民事监督质效,受理审查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件。审查办理生效裁判监督1件,审判违法监督1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1件。注重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以公开听证方式,让历时三年之久拆迁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四)做好公益诉讼“加法”。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立办17件公益诉讼案件均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英烈保护领域4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1件。通过办案,督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追缴国有财产9.8万元,起诉刑事被告人承担101.52立方米国有林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12万元,督促商家下架在售违规祭祀用品120万余张,形成文明祭扫、尊重英烈良好社会氛围。
(五)持续推进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员额检察官进退流转、绩效考评等相关配套改革,落实职级职务并行制度,完成12人职级套改、职务套转和11人职级晋升工作,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2个,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03件,占总案件数31.93%,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7件。
五、坚持以素能提升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坚持机关党建引领。落实“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党费日”、党员积分等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吸收预备党员2名,上专题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33次,开展城市党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次,“一共建双报到双服务”5次24人,志愿服务16次47人。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 ”节目6期,开展“赴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培训和检察业务培训”“庆七一、走边关、学党建”活动,拍摄“反对浪费、厉行节约”视频1期,筹划了以“忆峥嵘、讲党史、悟党性”为主题的迎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5期,累计投入党建经费1.5万余元,我院党支部被命名为2020年度县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在机关党建的牵引下,机关上下形成了党建强、组织活、人心齐、发展快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以检察业务、民法典学习培训为重点,参加检察系统各类培训32期465人次。以文明创建为契机,激励检察人员敢于担当,主动作为,7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 、市级“和睦之家”、县级“最美家庭”、县级“最美抗疫家庭”荣誉称号;1名干警入选2020年度云南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人才库和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我院荣获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三)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扎实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定落实“三个规定”,实行月通报、“零”报告。抓紧抓实廉政教育,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8次,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对八县(区)检察院开展党风廉政考核,耿马县院排名第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制度。持续落实勤政廉政巡查通报和年节假日前提醒监督制度。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提醒谈话18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下,耿马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我代表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是讲政治与抓业务结合不够紧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二是部分人员司法检察理念转变缓慢、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理念能力行动跟不上的问题突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仍是短板弱项,公益诉讼离“好”的要求,刑事检察要做到“求极致”还有不小的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耿马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以检察履职的新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耿马、法治耿马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检察履职中继续深化落实一系列司法检察理念,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二、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落到实处。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刑事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民事权利保护观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助力行政机关依法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新要求。
三、要把服务“十四五”开局起好步落到实处。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力点,持续保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社会稳定;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认罪认罚“可用尽用”的要求,切实提高适用率;结合监督办案,制发检察建议直接促进社会治理。
四、要把提升队伍素质落到实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政治和业务建设,以政治建设的实效来审视检察履职的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的成效检验政治建设的自觉,切实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的国家未来发展蓝图催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建党100周年交出优异的“检察答卷”,为耿马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