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二十八)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6日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灵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为耿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检察智慧和法治保障。
(一)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堵住疫情防控风险点。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下,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全县疫情防控,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先后抽调4名干警到班幸隔离点值守,抽调2名干警参加援外工作专班,抽调1名干警担任联防所所长,全院干警轮流到部门包段守边卡点值守,强化挂包乡卡点走访巡查,支持乡镇疫情防控经费25万元,卡点物资保障4.3万元,扎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在做好院机关疫情防控的同时,先后抽调20名干警、投入资金18.1万元参与全县疫情网格化防控管理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办理废弃口罩、医疗设施处置等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5件;加强对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发出涉疫情防控检察建议4份。
(二)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成立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着力解决金融领域突出风险点,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过去五年,起诉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案件1件2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件3人,涉及债权人280人,涉案金额2968.93万余元。二是聚焦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派出8名政治素质过硬的干警驻村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先后拨付105万余元帮扶资金,投入到挂钩村危房改造、村组道路修缮、人蓄饮水、厕所革命等民生工程中,顺利帮助148户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主动对31户因案致贫家庭发放救助金36.3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依法严惩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办理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4件5人,挽回资金94.25万元,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先进单位”。三是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过去五年,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件35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受到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形成了生态资源保护“齐抓共管、联防共治”工作格局。针对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90件,在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南天门管护站挂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通过联合巡察,与职能部门共商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突出问题,为守护耿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贡献检察力量。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五条措施》,积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过去五年,检察长及挂钩干警走访挂钩服务企业15家,与9家企业建立长期联系,排查收集企业存在问题25个,解决困难和问题7个,为企业纾困解难、理清发展思路。着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5人,不起诉8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等经济犯罪72人,起诉84人。办理涉民营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开展“支持起诉专项”工作,协助农民工讨薪案件87起,共涉及87人,涉案金额达130万余元。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畅通民企司法诉求渠道。
(四)积极提升强边固防能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始终坚持法治自觉,严明政治责任,在打击跨境犯罪中想尽一切办法,竭尽一切努力,确保达到办理一起,打掉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严打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批准逮捕268件1445人,起诉273件1410人。严打毒品违法犯罪,批准逮捕710件862人,起诉335件355人。严打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批准逮捕开设赌场犯罪36件41人,起诉36件49人。
(五)积极参与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打造新时代检调对接法制化机制。坚持以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能力为目标,全面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39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把理辨明,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答复率为100%。
二、践行初心担使命,在优化法治保障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
坚守为民初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通过监督办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始终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履行检察职能,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过去五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980件3813人,批准逮捕1624件3156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454件4201人,提起公诉1757件3154人。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件62人,起诉40件43人。批准逮捕非法拘禁案件8件15人,起诉2件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案件218件249人,起诉217件251人。批准逮捕“涉枪涉爆”案件30件32人,起诉96件108人。有力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涉黑案件层报省院审核把关、涉恶案件报市院审核把关”的规定,确保案件质量。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渎职、腐败问题线索9条,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0条,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5件29人,起诉5件26人。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相关部门监管漏洞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检察建议4份,回复率10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县监委协调沟通,始终保持检监衔接配合顺畅,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案件28件次,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加强司法工作人员14项罪名线索摸排工作,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5条,为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粮食、冻品等违禁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过去五年,共批准逮捕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件4人,起诉2件5人。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件,发出检察建议90份,采纳率100%。持续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部分乡镇餐饮业脏乱差现象,发出检察建议7份,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五)加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依法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6件97人,起诉57件82人。以“小甜蔗”未成年人专业办案团队为依托,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60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开展社会调查81人、帮教76次、亲职教育70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参加询问72次,封存未成人犯罪档案61份,为70名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帮助5名未成年被害人获得司法救助。抓实“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联合共建的“为了明天”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和有不良行为的在校未成年人提供临界预防。选派1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法护青春,未爱起航”等法治专题授课48余次。协助开展校园周边黄赌毒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真正做到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效果。
(六)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落细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措施,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近年来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来源与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服务群众,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在对困难当事人给予资金救助、渡过眼前难关的同时,综合运用心理安抚、释法说理、长期关怀等多种手段,帮助困难当事人建立生活的信心。过去五年,向119名申请人发放93.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三、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在坚守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中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秉持客观公正的检察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切实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把审查关。过去五年,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90件15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4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两法衔接”等信息平台,监督立案33件,监督撤案50件,纠正漏捕24人、漏诉3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被采纳46件。加强与审判机关配合制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6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3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监外执行违法案件61件,刑事执行违法案件69件;严格审查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案件19件20人;监督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案件4件21人,涉案金额5205.44万余元。
(二)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求进。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切实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以求极致标准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过去五年,着力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作用,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检察建议向上级检察院备案的规定。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增强发现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线索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法院均予采纳。深入推进执行监督,加快推进建立执行和监督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聚焦执行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份,法院均予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健全完善民事支持起诉,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民事主体存在维权困难的情况,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7件,诉前调解96件,法院判决1件。
(三)做实行政检察,稳中提质。强化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提升监督层次,依法办理行政审判过程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强化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聚焦生效行政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实际问题,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17件。坚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8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增效。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7份,行政机关均予采纳。立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分别与19个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68次。通过办案,督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追缴国有财产9.8万元,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33.26万元,起诉刑事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3.13万元,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3.11万元,督促商家下架在售违规祭祀用品120万余张,形成文明祭扫、尊重英烈良好社会氛围。持续保护历史文物,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助力保护耿马珍贵历史文化。
四、深化改革促提升,在转型升级中展现推进创新发展的检察活力
把承接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细化改革举措,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改革。
(一)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心组织、按质按量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扎实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选任、退出、增补工作。过去五年,补选员额检察官4人,退出员额检察官序列4人。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检察活动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聚焦法律监督成效、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等工作,凸显司法改革成效,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检察内设机构,全院设内设机构8个,派驻乡镇检察室2个,驻所检察室1个。在县委关心支持下,我院内设机构改革职数设置意见获批,已完成8个内设机构负责人改任及新提拔任用。制定案件质量核心指标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积极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机制,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检察机关重塑性改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划转,做到平稳过渡。坚持以沟通协调为总原则,完善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机制,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五、从严从实强队伍,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激发奋进新征程的昂扬精神和内生动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打造耿马检察铁军。
(一)坚持政治建检,筑牢忠诚检察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10期189人次党员干部到县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7次,读书会19期,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5件次,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站稳群众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县委报告10次,不断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修订完善4项规章制度,新制定实施5项规章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连续五年排名靠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次,提醒谈话221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官办案等重大事项8次。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专题审议3次,持续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走访省级人大代表2人次,邀请202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检察听证36件36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接待律师阅卷735次,邀请律师见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278次。推出“律师远程在线阅卷服务”,实行案件电子卷宗全覆盖。
(四)坚持宣传引领,提升法治建设内生动力。持续创新媒体工作,加强检媒互动,切实把“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理念贯穿检察宣传始终。过去五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法治边关行等主题宣传活动238次。健全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用好“两微一端一网站”,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5061条,被多家媒体及报刊采用475条。拍摄微电影、微视频26部。以微电影、短视频、法治故事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
(五)坚持素能强检,铸就专业检察队伍。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突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狠抓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培训2092人次。积极培养、选树一批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过去五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市级扶贫先进单位”等21项市级及以上表彰,获评“最美抗疫家庭”“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支部”等31项县级荣誉表彰。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下,耿马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差距;检察能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检察队伍内生动力需进一步激发,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还需不断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十四五”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已经开启,新时代耿马各民族的幸福之歌已唱响,耿马检察人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聚焦把检察工作谋得更实、抓得更紧、做得更好,全力推动耿马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耿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聚焦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强精神在落实上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重在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党的绝对领导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用法律监督的实实在在成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立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更有力的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恪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更实的作用;抓好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持续学习贯彻民法典,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和落实行政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深化对公益问题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更多更新的工作增长点,打造耿马检察品牌。
三、聚焦新发展理念,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更优服务护航耿马经济迈上新台阶
全面聚焦“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对妨害国(边)境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实践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细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规范的法治营商环境。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工作,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四、聚焦队伍建设新使命,立足全面从严治检,以更高标准打造耿马检察铁军
紧紧围绕建设与耿马相适应的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耿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使命在肩、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