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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检察历史沿革
时间:2025-09-05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耿马政治制度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防巩固贡献检察力量。

1955年08月,耿马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68年遭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坏被撤销;1978年7月恢复重建。耿马检察院历经4次搬迁,历任10位检察长,检察队伍编制数由重建时的3人发展到58人,内设机构由3个发展到17个,受理案件类型由刑事诉讼扩大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为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我院政法专项编制42人,内设机构为“5+1+2”模式。先后获评“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自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披荆斩棘、砥砺奋进,在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下,耿马检察制度不断完善,检察监督范围不断丰富,检察队伍不断壮大,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明显提升。站在建党百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交汇点,耿马检察将迈步新起点,奋进新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续写新时代耿马检察的精彩篇章。